案件无大小,群众无小事,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6月29日至30日,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中队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开展执行质效提升专项行动,针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和排除妨碍类行为执行案件进行集中大执行,用实际行动聚焦群众诉求、聚势执行攻坚。
府院联动显质效 两地法院配合促执行
谢某甲等四人与谢某乙侵权责任纠纷于2023年10月9日由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该案维持原判,判决被告谢某乙清除林地上的作物归还林地,并赔偿损失。但是谢某乙在判后一直未履行义务,2024年1月3日经谢某甲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花了很长时间争取其自动履行,但由于谢某乙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院决定将该案纳入集中执行行动计划中。
在执行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谢某乙在外地开有银行账户,为高效促进执行,浦北县法院向东兴市法院发出协助执行申请,请求东兴市人民法院予以协助。最终,在东兴市人民法院高效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划扣,为案件顺利执结打下基础。在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管辖所在地政府、村委发出邀请函,邀请其派员对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协助。最终,在法院、政府、村委及施工工人的配合下,成功清除涉案林地上的附着物,关于被执行人谢某乙的两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刚柔并济显实效 达成和解长期履行
“你现在的工作是什么?你的履行方案是什么?”执行法官询问在本次行动中被拘传回来的被执行人刘某建。
据悉,刘某建与申请人张某良系朋友关系,2018年7月4日因资金周某向申请人借款,但借款期限届满一直未能归还。2024年3月28日,刘某建与张某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审判决,但刘某建一直未履行,申请人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刘某建传唤到法院,向其进一步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刘某建表示其深刻了解拒不履行的后果,并称其暂时周转不过来,询问是否可达成长期履行协议。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申请人,双方达成了和解的一致合意。
强制措施显威慑 司法拘留促履行
张某与谢某因民间借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谢某归还借款6390元。但在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未履行。张某就全部借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谢某未履行相关的报告义务。针对其拒不报告、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此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谢某家中找到他,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来到法院后,迫于司法威慑力,谢某表示其与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部分,请求解除对他的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在执行法官协调下,双方就还款情况达成一致协议,案件得以终结。
在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除排除妨碍组外,浦北县法院出动干警54人次,兵分5路对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进行细致摸排,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坚决贯彻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采取公告、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