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能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4)审判民事、刑事和行政的一审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审判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提起再审的案件;审判市、县人大监督的案件;审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案件。
(5)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7)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并通过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审监庭、法警大队、钦州港法庭、那丽法庭、犀牛脚法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43.01万元,同比增加128.52万元,增长4.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43.0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28.52万元,增长4.13%,主要增长原因是:社保基数上调,基本支出增加;案件数量增多,办案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其他收入0.0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3,243.01万元,同比增加128.52万元,增长4.1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838.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同比增加149.58万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法庭规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加,法院专用设备购置增加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8.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按规定比例需缴纳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支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管理方面的支出、在编死亡人员的抚恤支出。同比减少14.25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7.1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6.45万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9.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09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司法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
5.结余分配0.0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54万元,项目支出 1,242.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551.8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756.4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诉讼费退费等。
3.案件审判项目经费支出241.64万元,主要用于为了保障案件的审判、完成办案工作任务等发生的经费支出。
4.“两庭”建设项目经费支出75.21万元,主要是于“两庭”建设支出。
5.事业运行43.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6.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支出169.2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37.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38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在编人员按规定比例需缴纳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记账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55.7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事业单位医疗2.30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按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2.公务员医疗补助9.1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公务员的医疗费补助。
13.住房公积金 119.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1.00万元,支出决算6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增加增加24.92万元,上升60.4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 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2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同比增加24.37万元,增长61.77%。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度年支出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9%,同比增加10.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6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车购置,2022年购入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支出 5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同比增加14.00万元,增长35.55%。主要原因是:2022年钦州市看守所迁移浦北,往返次数增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钦州市看守所迁移浦北,往返次数增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0%,同比增加0.54万元,增长31.26%。主要用于2022年公务接待。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5个批次、共计19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5个批次、19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人员和批次增多。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58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7.48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成本增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钦州钦南区人民法院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3,2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3.98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7.21%。
非税★办案业务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92.6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等级为一等,本项经费用于办案业务费支出。我院2022年全面履行司法职责,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公正司法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2101件(含旧存),结案10891件,结收比101.49%,法官人均办案数330件,平均审理天数30天。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切实解决百姓的问题,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等级为一等,人民陪审员经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
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99.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等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185.32万元,执行数为185.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干警办案积极性,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切实解决百姓的问题,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政法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等级为一等,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也保障了来院人员及法院干警的人生安全,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2022年司法救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98.93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等级为一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名司法救助人员提供账号有误,不能及时将司法救助金转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已联系救助人,资金按时按规支出。
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等级为一等,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驻村工作队的服务与扶贫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了贫困户收入持续增长。
2022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在使用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资金申报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实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预算动态调整,年终全面完成预算使用,无违规记录发生。各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三)2022年度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2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批复基层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院将我单位2022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3618790,联系人:刘婷婷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钦南区法院
附件2:2022年度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自评绩效报告(20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