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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调解 助家庭教育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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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浦北县人民法院 张洁梅  发布时间:2023-01-19 10:11:25 打印 字号: | |

三方联全调解现场


为进一步做好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引入社区网格,着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及时化解社区内的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谐,2023年1月11日上午,在浦北县天山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浦北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联合县妇联干部、家庭教育指导师对一起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调解。

谢某和龙某在网上相识、相恋后闪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婚后多年,谢某发觉龙某性格并不似一开始那么体贴,甚至开始有些暴躁,而且龙某又常常不着家,渐渐地谢某感受不到丈夫的关心,性格上的差异使得双方经常因此发生争吵,谢某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选择与龙某分居,并起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该院家事审判团队主办法官何徽及时联系县妇联以及婚姻家庭指导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向工作站派驻人员介绍案情并共同探讨调解方案,力求化解双方矛盾,携手共建和谐家庭。

在调解过程中,何徽法官与县妇联副主席陆宗敏、婚姻家庭指导师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鉴于双方矛盾较大,情绪激动,调解人员从情、理、法等角度,采取“背对背调解,肩并肩沟通,面对面倾听”的调解方式缓解双方情绪,让当事人能冷静处理矛盾。

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调解后,男方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前经常不着家的行为、随心所欲的生活、缺乏对妻子乃至孩子的关心、把整个家庭重担压在妻子身上确实是自己不负责的表现,希望妻子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并在调解员的见证下保证以后会回归家庭、关爱妻子和孩子。女方也表示愿意给龙某机会,至此,此次纠纷得以顺利调解。

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石。下一步,浦北县人民法院将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抓手,加强和创新辖区社会治理,注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发挥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在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等贡献力量,全力推进平安浦北、法治浦北建设。


 
来源:浦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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